办事指南

​校公检标准流程表
发布时间:2017-12-25 作者: 浏览次数:



步骤 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组织) 学院责任人 具体要求 备注
1 校公检时间官方发布 一般在检查前一周通知 校团委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 由校团委发布本月校公检具体时间,发布平台为校文明宿舍创建群(群号:463351082)
2 校公检校院两级学生负责人联络会 校公检时间官方发布周内的周四下午 校学生会 各学院宿管会学生负责人 校学生会负责具体会务和会议议程;各学院宿管会负责人须按照校学生会通知要求参会并落实各项检查前期人员安排和准备工作。校学生会秘书处将对每次参会情况进行痕迹记录。 联络会主要落实本月校公检的具体要求和检查人员安排,各学院可在联络会上对具体细节和人员安排进行反馈或申诉,一经联络会确定的各项具体要求和检查人员安排即视为校院双方认可,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检查人员,须提前沟通确定。检查期间所有检查人员均应无条件服从联络会具体事项的安排。
3 校公检免检宿舍申请 校公检时间官方发布至公检当日的前一天(一般为周三)中午12:00截止 校团委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 各学院须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按照学工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月校公检免检宿舍申请表,该表格必须详细标明免检宿舍宿舍号、宿舍人员信息、联系方式、去向及免检原因,由学院分党委副书记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应由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及分党委副书记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方可生效。 免检宿舍申请逐月进行,各学院均需根据本月情况进行申请报送,免检宿舍申请采取学院主体责任制,如出现谎报、瞒报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在年终考核中给予相应处罚。
4 校公检全校普检 官方公布的公检日中午12:00开始(一般在周四进行) 校学生会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各学院宿管会学生负责人 校学生会及各学院宿管会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校公检检查标准对全校所有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各学院应明确告知本院学生积极配合检查并在检查时间内按要求做好迎检工作。
5 校公检未检宿舍发布 校公检日当晚21:00前 校学生会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各学院宿管会学生负责人 学生会将当天未检宿舍名单总表在校文明宿舍创建群内进行发布,校学生会同时将未检宿舍名单以学院为单位分别发送给各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学院宿管会负责人。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各学院宿管会学生负责人均应在当晚主动接收未检宿舍相关信息,并积极准备补检工作。
6 校公检补检 校公检次日 校学生会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各学院宿管会学生负责人 校学生会与各学院宿管会沟通具体补检时间并通知相关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各学院应主动联系未检宿舍宿舍长,确定迎检时间,积极配合补检工作。 如未检宿舍在约定的补检时间仍存在“无人”状况,由校学生会检查人员现场通知该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如不能在当天约定的补检时间段接受检查,则认定为拒检。
7 校公检数据结果统计汇总 校公检结束后的两天(一般为周六、周日) 校学生会
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负责该月校公检分数统计及检查情况分析,并由校学生会纪检部进行二次核查审定,审核无误后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形成最终数据报送学工部。
8 校公检结果官方发布 校公检周下一周(一般在周三之前) 校团委 各学院文明宿舍创建导员、各学院宿管会学生负责人 校团委将在团委网站、文明宿舍创建群及“织妹妹”微信平台发布校公检结果。各学院须通过学院QQ群、微博微信等平台向本院学生公布,并对照检查结果,做好本学院文明宿舍创建整改工作。 检查结果发布以学工部官方平台发布的内容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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