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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原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本届大赛立足实践教育、回归“创业计划”本源,取消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大赛和MBA等专项赛,仅保留创业计划赛。

为鼓励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锻炼和提高学生创业实践能力,现就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0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包含在职研究生)。

二、大赛分组

大赛分为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2020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的目标,设置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参赛形式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组建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四、评审要点

突出实践导向,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报名方式

参赛队伍填写《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及《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商业计划书》(自行撰写)电子版,交至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各学院团委、研究生团总支做好项目申报统计汇总,并填写《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研究生处为单位将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书、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材料于7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tw@wtu.edu.cn

联系电话:15607100258  联系人:李老师


校团委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项目申报表

      2.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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