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引导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贡献力量。积极备战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学校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由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唐敏担任主任,学工部、研工部、团委、教务处、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创新创业学院)等单位负责人担任副主任,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委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校内各参赛单位相应成立包括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负责人在内的竞赛工作组,负责本单位作品的征集、汇总、审核、初评及推荐工作。
二、参赛对象
凡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 2021年 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 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 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 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四、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 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 6 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 A、B 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五、赛程安排
(一)2020年1月-2月,宣传发动。各单位成立竞赛工作组,制定竞赛组织实施计划,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召开学生参赛动员大会,并动员专业教师进行指导。
(二)2020年3月上旬,作品申报。各参赛个人或团队应在团队第一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项目申报,各单位要对拟推荐校赛的项目进行初审选拔并进行优化。
(三)2021年3月下旬,校赛初评。评审委员会按照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等,统一对所有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从中评选出优秀作品进入终审决赛,并给予作品修改意见。
(四)2021年4月,终审决赛。各参赛个人或团队将加工完善修改后的作品提交到竞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根据作品书面评审和现场答辩情况,研究作品获奖建议等级,报组委会复核。
(五)2021年4月10日以后,备战“挑战杯”省赛、国赛。在学校竞赛的基础上,本着综合考虑、好中选优的原则,根据参赛类别的分布,研究确定参加省赛和国赛的备选作品,并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六、评奖与奖励
学院竞赛工作以计算参赛得分进行评比,按团体总分进行排序,团体总分由“参赛作品得分”和“院级赛事组织得分”两部分组成。特等奖作品每件计 100分,一等奖作品每件计70分,二等奖作品每件计40分,三等奖作品每件计 20分,上报至学校组委会但未进入校级终审决赛的作品每件计 5 分。院级赛事组织得分采取加分制,校团委负责制定《院级赛事组织得分实施细则》。
进入校内选拔赛终审决赛的作品,将按照三个类型进行分类评审,综合评奖。所有项目类型最终综合评定校赛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若干项。本次竞赛将根据各学院组织和申报作品情况,评选出1个“挑战杯”、2个“优胜杯”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对荣获一等奖以上作品的指导老师,授予2021年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按照《武汉纺织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武纺大学〔2019〕11号)精神,结合日常表现,给予获奖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创业”积分。在省赛、国赛中获奖者,学校按照相关奖励办法进行。
七、工作要求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有历史久、规格高、影响广等特点,是展示学校育人成果、培养高素质创新型人才的重要载体,为此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广泛动员、深入挖掘优秀项目参与赛事,确保本届“挑战杯”有更多更好的作品呈现。
(二)各有关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广大师生中进行广泛动员宣传,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做好竞赛组织有关工作。
(三)参赛学生数须达到学院学生人数的10%及以上。参与竞赛指导教师数须达到学院专任教师人数的6%及以上。参赛项目数须达到学院学生人数的1%及以上。
各单位请于2021年3月14日前将作品申报书、作品汇总表、院级赛事组织得分评价表纸质版各一式三份,报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25940143@qq.com,并注明“某某学院第十七届‘挑战杯’参赛作品”。
附件:1.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申报书
2.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作品汇总表
3.第十七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院级赛事组织得分评价表
4.(更新)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章程、评审规则、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5.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预告
6.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预告
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7667
学工部 研工部 团委 教务处 科技处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