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美育工作,建立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常态化校园文化环境,提升我校学生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新创造活力,经校团委、艺术教育中心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阳光大舞台精品活动立项建设工作,发挥校—院—班三级联动效能,形成“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建设,以二级学院、学生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申报,立项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项目内容组织实施。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内容 |
1 |
3月 |
阳光大舞台——校园歌手比赛 |
2 |
4月 |
阳光大舞台——校园朗诵比赛 |
3 |
5月 |
阳光大舞台——毕业晚会 |
4 |
9月 |
阳光大舞台——迎新晚会 |
5 |
10月 |
阳光大舞台——校园戏剧比赛 |
6 |
11月 |
阳光大舞台——校园舞蹈比赛 |
2、立项项目应在全校范围广泛宣传,依次从班级—院级—校级三个层面进行选拔,最终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准的校级赛事或文艺汇演。项目结束后,立项单位向校团委提供新闻稿,经审核通过后统一发布。
二、立项办法
1、申报:以学院、学生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学院可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2个),填写《2021年阳光大舞台精品活动立项申报表》(附件1),经学院党委副书记签字盖章后,于3月5日前提交电子档及纸质档。
2、立项:3月10日前,审核申报材料,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3、项目实施:立项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实施项目,提前向校团委报备活动主题、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
4、结项:根据项目实施效果,一次性拨付项目扶持经费4000元/项,若项目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未按时进行,则视情况扣除扶持经费。
三、联系方式
联系老师:陈茜茜 办公电话:7667
负责学生:夏雪纯 联系电话:15623635520
地址: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
邮箱:75560926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