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持续开展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助学行动的通知》(鄂残联函[2021]14号)要求,为更好地帮助残疾大学生克服障碍、改善功能,顺利适应高校学习和生活,学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服务对象
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湖北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二、工作目标
为服务对象适配辅助器具(包括轮椅、助行器、助听器、助视器、假肢矫形器等基本型辅助器具),以便利其在校学习和生活
三、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开展宣传工作,将政策落实到位。
2.做好信息统计。各学院开展残疾大学生情况调查,统计有辅助器具需求的湖北籍残疾大学生信息,并于9月29日中午12点前将《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免费适配表》(附带凭证复印件)(附件1)《新入学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需求汇总表》(附件2)报团委,联系人:李舒,邮箱:125940143@qq.com 汇总表电子档同步抄送学工部,邮箱wtuxsc@163.com。
3.持续跟踪及后续服务。由提供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机构负责持续跟踪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使用情况,并做好后续服务。
团委
学生工作处
研究生工作处
2021年9月23日
附件1: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免费适配表.docx
附件2:在校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需求汇总表.doc
附件3:在校残疾大学生辅助器具适配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