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组织和带领广大青年热爱本职工作,增强服务能力,为建设美好纺大作出积极贡献,校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校级青年文明号集体申报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青年文明号集体的基本条件:3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青年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35岁;
2.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校的规章制度;
3.努力学习业务知识,钻研技术。有相当数量的青年熟练本专业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突出的工作业绩,成为本职工作的各级岗位能手;
4.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战斗力强,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工作;讲求实效,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5.青年文明号集体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各青年集体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积极组建志愿服务团队,成立“青年志愿服务岗”。各青年集体应组织学生利用周末、节假日等空余时间分期分批开展弱势群体关爱、生态环境保护、文明交通倡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在志愿服务平台做好活动的发布和记录工作。
5.被推荐的青年集体认真开展各项创建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
二、申报时间
2021年9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班发送至电子邮箱125940143@qq.com;纸质版材料送至大学生活动中心109室。
三、相关要求
1.各创建集体须对照县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填写好有关表格(附件1、2),另附文字材料。为做好考核评选工作,各申报单位须将执行申报公示制度、展示争创集体风采、开展公益或志愿服务的图片(5张,彩色打印并附文字说明,电子档不小于2MB)一并上报。表格和图片须同时报送电子材料。
2.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名额实行统一管理:各学院申报集体不超过3个。
3.各学院要加强对各青年集体创建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严格把关,把真正业绩优异、示范性强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
联系人:李舒
联系电话:59367667
团县委邮箱:125940143@qq.com
校团委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