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推报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院系推荐、校团委研究,拟推荐材料学院刘昊冉等4人为湖北省2021年度“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5月27日。
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团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
电 话:027-5936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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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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