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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五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 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社会实践育人效果,引导和帮助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积极参与宣传推介学校,吸引广大优秀中学生报考纺大,学校将举办第五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崇真尚美 传递美在纺大

二、活动内容

参与者利用寒假回家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和组织宣传活动形式及内容,面向当地高中开展线上或线下宣传活动。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感恩母校。拜访母校师长,汇报在校期间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及取得的成绩,分享大学生活感悟;

(二)助力高考。通过线上联系或线下交流,分享报考经验,解答学弟学妹志愿填报疑惑,开展问卷调研。

(三)宣传纺大。设立现场招生宣传咨询点,发放我校宣传材料;或通过专题汇报、座谈会、经验分享、政策宣讲等形式,向中学师生介绍校史校情、人才培养情况、招生政策等内容。通过微信、QQ等方式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个性化服务,鼓励优秀高中生报考纺大。

三、活动形式及任务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活动组织和统筹,实践活动以团队或个人形式进行对接不少于一所生源中学;

2.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盗、防骗和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案,各学院按照要求为实践团队成员购买短期意外保险;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实践团队参加培训并学习宣讲材料,不得虚假宣传,不得私自承诺,活动过程中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以及与宣传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

4.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宣传材料学习,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实践活动;

5.禁止到高、中风险疫情地区开展线下活动,应在生源所在地开展实践活动(不跨县市),如实践所在地出现疫情,线下活动须立刻中止。

四、活动实施具体安排

1.制定方案。各学院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第五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并依照活动内容及要求制定本学院开展“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2.学生申报。团队负责人(相同成员组成团队负责人唯一且固定,不可重复申报,团队所属学院认定参照团队负责人所属学院)于2022年11月7日前凭学号和身份证号登录“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zsb.wtu.edu.cn/cx/shsj/reg.jsp或通过“武汉纺织大学招办”微信公众号申报。

3.学院初审。各学院依照制定的活动方案遴选实践团队,并于11月15日前将遴选结果(附件1)报送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室)。同时各学院要组织好学院层面的“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确保实践活动的覆盖面。

4.学校审核。11月16日—11月18日,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申报团队进行评审并确定入选团队名单,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武汉纺织大学招办微信公众号(wtuzsbgs)公布立项结果。

5.专题培训。招生就业处将组织开展第五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专题培训,并发放实践活动所需宣传物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活动实施。各学院于2022年12月学生在校期间指导各实践团队完成实践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并于寒假期间实时了解跟进各团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做好实践活动开展过程管理。

7.总结验收。各学院参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开展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根据学院活动实际组织开展情况于2023年3月2日前将学院“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内容进行总结并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同时通过院内评选推荐2-3支优秀实践团队参与全校评优评奖(附件2)。招生就业处将针对各学院活动执行情况、宣传效果进行验收

五、评优评奖

活动合格验收后,依照《武汉纺织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试行)》对实践团队成员给予相应的参与记录、积分、学分认定,并计入“第二课堂成绩单”。同时学校将对学院推荐团队开展优秀团队评比,对优秀团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聘用获表彰团队成员为我校“招生宣传大使”,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团队一等奖,荣誉证书,奖金800元

团队二等奖,荣誉证书,奖金500元

团队三等奖,荣誉证书,奖金300元

团队优秀奖,荣誉证书

附件1 第五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学院团队汇总表

附件2 第五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学院优秀团队推荐表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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