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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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校团委勤工助学学生助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作者: 浏览次数:

广大团员青年:

为贯彻落实共青团改革要求,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团学工作统一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使命任务上,引领青年深入共青团事务,培养行政管理工作能力,更好地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给予青年自我锻炼、自我发展的平台。根据工作需要,校团委现面向全校公开选聘勤工助学学生助理,相关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全校在籍在校学生

二、选聘人数

10-15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校团委场地、办公场所、设备等使用管理、秩序维护;

2.协助处理学校共青团相关事务;

3.协助完成学校共青团活动经费报销;

4.完成团委老师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选聘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道德品质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处分,品学兼优,表现优秀。

3.身心健康,善于沟通,责任心强,诚实守信,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无不良嗜好或消费习惯,能够适应综合管理工作的要求。

4.能够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具有工作时间保证,每周至少有4-5个上课单元到班到岗(8:00-9:35为一个上课单元,以此类推)。

5.家庭经济困难、团学干部、时间充裕、熟悉办公软件、熟练使用ps/pr/ai、有工作经验等,优先考虑。

五、选聘程序

1.报名:填写《校团委勤工助学学生助理报名表》(附件1),并附本学期课表,于3月20日前,将电子档发送到指定邮箱,纸质档报送校团委办公室(阳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106室),电子版报名表和邮件主题命名统一为“学院-班级-姓名-联系电话”;

2.资格审查:校团委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3.选聘:经资格审查后,校团委将组织选聘工作,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六、工作考核与认定

每个月工作考核合格,按12元/每小时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每个学期的工作周期结束后,根据表现,出具工作表现鉴定书、发放聘书、奖励等。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竞聘校级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667

联系邮箱:tw@wtu.edu.cn


附件:1.校团委勤工助学学生助理报名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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