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
为深化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更好地总结各学院开展社会实践经验,展示实践成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社会实践总结
10月13日-10月27日期间,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开展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总结和展示活动。
(一)成果分享会。各学院团委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对暑期社会实践校级重点团队、学院团队及返乡实践团队和个人的社会实践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及时组织策划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分享交流,广泛宣传学院在大学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方面取得的优秀成果,使广大青年深入了解各类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扩大实践育人效果。
(二)主题团日活动。按照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相关要求,集中开展“小我融入大我、青春献给祖国”主题团日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座谈会、报告会等形式,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内部开展活动,互观互学。
(三)实践成果展。组织开展学院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展,形式自定,分享好的经验做法,让学生更多了解社会实践内容与参与方式,引导学生在投身实践中了解伟大成就,激发爱国热情。
二、学校社会实践总结
(一)社会实践总结答辩。组织2023年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审会(2023年10月19日下午14:00,阳光校区行政楼2楼会议室)。以学院为单位,各学院团委书记(或负责社会实践工作老师)重点围绕策划组织、实施过程、总结展示等对学院社会实践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报,学校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进行评审。
(二)“在行进中感知中国”社会实践故事分享会。积极遴选暑期社会实践、社区实践计划等组织过程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事例、感悟等,扩展线上线下参与形式,扩大社会实践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总结报告及支撑材料提交。各学院依据校团委《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的通知》要求,分类分项以团队为单位,学院汇总后整体打包提交,需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各学院总结活动材料于活动结束后三日内提交。
(二)学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审会材料提交。各学院将PPT及汇报人信息于2023年10月18日12:00前发送至团委(tw@wtu.edu.cn)。10月19日展示汇报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决定,汇报人须于当天13:30到达会场参加汇报顺序的抽签。
(三)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校级两项总结开展情况,将作为推选湖北省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重点团队及项目的主要参考。同时,校团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资助经费,对建设成果突出的项目将追加奖助经费,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经费,并作为2024年各学院立项指标数参考依据。
联系人:曾中良(15926241331)
田金龙(13264896376 )
田阳婷(18627106232)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评审评分表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