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校级暑期社会实践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相关工作部署,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关于集中开展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要求,特举办“感知中国,建功时代—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答辩暨事迹分享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范围
1.获批学校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校级重点立项的10个项目团队和一般立项的20个项目团队,原则上需参加结题答辩,提交附件2。若项目未能正常开展或开展效果不佳,也可申请放弃答辩,提交附件1,对自愿放弃答辩的团队均不予以资助表彰。
2.获批学校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后期资助立项的70个项目,可申请答辩,交附件2,经材料评审后通知是否参加答辩,答辩后依据答辩成绩获得相应资助。
二、答辩材料
1.《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命名方式为“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项申报表(学院+团队名称)”。
2.其他相关成果。能反映项目开展过程与成效的音频、图像、调研报告等支撑性资料。
以上资料电子版请以团队为单位打包,文件夹命名方式为“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项目结项材料(学院+团队名称)”,于2024年11月3日前发送到邮箱3289712007@qq.com。
三、答辩要求
1.答辩形式。现场公开答辩以“事迹分享会”的形式进行,由实践团队选派1-2名人员现场结合PPT,以第一人称讲述团队在实践活动过程中亲身经历的故事,通过小故事来展现大场景、串联大画面,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语言自然,以情动人,限时5分钟。参与答辩的团队须于2024年11月6日14:00之前将答辩PPT电子版(PPT画面比例应为16:9)发送至邮箱3289712007@qq.com,以“答辩PPT(学院+团队名称)”命名,提交后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更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答辩顺序。答辩顺序采取现场抽签的形式决定,答辩团队负责人须于正式答辩日期前(具体日期另行通知)1小时到达答辩地点参加答辩顺序的抽签,不参加抽签的团队,视为自动放弃答辩及表彰。
3.计分规则。答辩队伍最终得分由现场答辩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四、评奖方法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武汉纺织大学2024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校团委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拨付资助经费,对建设成果突出的项目将追加奖助经费,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予拨付经费。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团委对实践团队答辩材料进行精心指导,对答辩故事及答辩ppt相关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积极展现学院实践育人成果。
2.请各项目团队负责人加入结项QQ群(群号:834647007),群昵称以“学院(立项单位)+姓名”命名;
3.答辩时间暂定11月7日(周四),具体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其他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李老师:15607100258
甘老师:18162594952
王柳溪:15007170844
附件:1.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校级资助项目团队自愿放弃
答辩申请表; 附件1:自愿放弃答辩申请表.doc
2.2024年第三学期及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校级资助项目结项申报表; 附件2:资助项目结项申报表.doc
共青团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外国语学院 经济学院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