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活动中心演播厅(以下简称演播厅)是学校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的重要阵地。大学生活动中心工作部是演播厅日常运行的管理机构。为规范演播厅的使用和管理,保障设备安全有序运行及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更好地服务全校师生,依据《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活动场馆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1.演播厅严格实行预约申请制度,校内各单位及学生组织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进行预约申请。预约方法:关注微信公众号“WTU大活工作部”,点击“申请场地”填写所需信息后即完成申请(原平台停止受理)。申请前可在微信公众号查询下周场地借用情况。大活工作部按照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批,于申请后下个工作日通过邮件的形式予以反馈审批结果。
2.每场活动原则上不超过3个小时,一般只在活动当天提供一次不超过2小时的开设备彩排。非工作日时间大活工作部进行演播厅设备检修与维护,不受理场地申请。特殊情况,申请单位或学生组织提前五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进行说明,校团委视实际情况进行审批。
3.演播厅需由活动指导老师或学生负责人进行场地申请,便于沟通舞美效果。活动举办前一个工作日12:00-14:00,申请人需到大活调音室拷贝并测试活动所需图片、音频、视频和文本等资料,提交《武汉纺织大学学生活动审批单》,填写《大活演播厅回执单》。
4.活动开始前1小时,申请人到大活调音室参加活动前会议,核对活动期间具体事项,确保活动正常进行。
5.活动过程中,非大活工作部技术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屏幕、灯光、音响、电动幕布等设备,演播厅使用过程中人为造成的各种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6.申请单位或学生组织严禁对演播厅内外墙壁、地面进行任何形式的粘贴装饰,严禁在演播厅内使用易燃易爆品及明火。活动结束后申请单位或学生组织负责演播厅场地的卫生清理、物品复原。如未经大活工作部允许私自布置或经劝告未能整改,暂停受理该单位或学生组织的场馆使用申请。
7.其他未尽事宜,由大活工作部负责解释。
武汉纺织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工作部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
“WTU大活工作部”官方微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