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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9 作者: 浏览次数:

按照《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全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以下简称学生会组织)。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及湖北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坚持立德树人、紧扣时代主题、突出问题导向、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学生会组织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职能,激发动力、提升活力、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使学生会组织更好地代表和服务广大同学, 更好地团结和凝聚广大同学听党话、跟党走,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2、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的当代中国青年运动时代主题,深入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六个坚持”和“三统一” 的基本要求,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将广大同学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学生主体地位。始终坚持以学生为本,坚持为了同学、代表同学、服务同学、依靠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着力扩大广大同学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参与、监督和评议;坚持立德树人,引领服务广大同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坚持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在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下,进一步明晰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基本定位和职能,加强章程和制度建设,理顺团学组织关系,充分发挥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改革。对照党的期望、团的要求和学生需求, 针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存在的“行政化”、脱离学生等现象,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工作机制规范性不够、工作内容服务同学成长需求不够、工作方式方法照顾同学特点不够、学生干部产生机制不规范和作风建设亟待加强等突出问题,大胆探索,勇于革新,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3、主要目标

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和工作创新,构建学生会组织工作新体系,使学生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得到显著增强,提升学生会组织在广大同学心中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改革,积极争取党、团组织的支持,使学生会组织地位得到加强,工作自主性、规范性得到增强,联系、代表、服务同学和维护同学权益的职能作用发挥更加充分,学生会组织作为学校民主治理的重要力量、同学参与民主治理的重要渠道,在参与学校治理中的作用需显著提升。

代表更加广泛,服务更加直接。通过改革,进一步扩大学生会组织的代表性,规范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重点扩大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真正选出品学兼优的学生代表、学生干部,使学生代表切实代表同学、服务同学。建立学生代表、学生干部直接联系同学、听取意见的制度。

队伍更加纯洁,作风更加优良。通过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会组织领导机构的产生方式,进一步完善学生会组织干部选拔标准、评价机制,健全落实学生干部退出机制。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奉献意识,更好推进学生干部转变作风,坚决抵制和克服脱离广大同学的倾向,打造高素质、高水平、专业化、规范化的学生干部队伍,以实际行动做好广大同学的表率,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工作效能更加彰显。通过改革,进一步明确学校团学工作的组织格局,理顺学生会、研究生会与其他学生组织的关系;规范健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机构设置,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构建扁平高效的组织体系;推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进一步加强工作联动,推动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进一步完善广大同学参与、监督和评议的体制机制,努力建设服务型、学习型、创新型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使引领和服务广大同学的水平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二、改革举措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深化“四进四信”等主题教育活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开展“百生讲坛”、“十佳班团” 等主题活动,引导广大同学以自学、互学、互检等方式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到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以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努力奋斗。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更多忠诚担当的优秀学生骨干;持续开展“青春力量 感动纺大”大学生榜样人物评选活动,选树优秀青年典型,以榜样力量催人奋进,旗帜鲜明地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争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强化社会实践育人,组织广大同学深入基层一线,在实践中了解体验国情民情,坚定理想信念。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要加强对广大同学思想动态的关注,及时分析研判,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明晰学生会组织基本定位和职能。一是巩固和完善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学生会组织要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各级学生会组织在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明确工作范畴、明晰工作职责,制订出台工作章程。加强同其他直属学生组织的工作联动和工作配合,通过协作调研、共同开展学生活动等方式,全面服务同学成长发展。二是强化学生会组织职责,聚焦广大同学精神成长、学习生活、成长发展、权益维护等需求,充分发挥引领同学坚定理想信念、帮助同学全面成长进步、促进同学形成优良学风、服务同学创新创业创优、代表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等方面的作用。

3.改革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一是学生会组织定期、规范召开代表大会。校级学生会组织,学生代表大会召开周期为一年,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 60%,学生代表经各团支部、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级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周期为 1 年,学生人数大于 400 人的学院应召开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会组织所联系学生人数的 10%,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专业、年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学生会干部的选拔产生也须面向广大同学,保证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学生人数少于 400 人的学院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并选举学生会骨干成员。二是探索实行常任代表会议制度(简称“常代会”),监督评议学生会组织工作,监察组织章程和工作条例等实施情况,听取审议学生会组织工作报告。三是完善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制度,加强工作培训、提升提案质量,通过畅通渠道等方式解决学生提案诉求,不断提升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4. 精简优化学生会组织机构。遵循按需设置、合理优化、精简高效的原则,减少管理层级,提升工作效率。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为40人左右,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其中,执行主席1名(南湖校区可酌情增设1人)。校学生会工作部门设秘书处、媒体运营部、纪律检查部、权益服务部、学风建设部、活动策划部6个部门,各工作部门负责人2-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且不设置主席助理、部长助理等岗位。校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的成员不得少于50%。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总数为20-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工作部门对照校级学生会机构按需设置,所辖部门总数不超过6个,保障校院两级工作的延续性。各级学生会组织聘任秘书长1名,由同级团委干部兼任。

5.进一步推进学生权益代表和维护机制。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建立日常调研机制,在“青春纺大”平台以及二级团学组织新媒体平台上设置维权服务专栏,及时收集、听取涉及广大同学切身利益和普遍诉求的问题,形成报告提交学校党政相关部门,并切实推动问题的解决。推动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负责人成为学校咨询议事监督机构成员,代表和合理有序表达同学利益诉求。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应合理参与学校在涉及教育教学、后勤管理、学生奖惩等同学关切事务的决策、管理和评价工作。

6.优化落实学生会组织的评价考核制度。一是建立对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的评价机制,分阶段引入、有步骤推进众评众议机制。明确各项工作具体责任人,建立问责机制。将广大同学作为评价的主体部分,构建详细考核评价指标,重点从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三个维度评价考核各级学生会组织精品项目及整体性工作。二是完善各级学生会组织工作考核制度。建立校级学生会组织对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全面评价考核。各级学生会组织内部建立健全部门考核机制,对各部门的各项工作从基础性工作、创新性工作两个层面进行考核评价。三是建立学生会组织日常工作互学互检制度。校级学生会组织与学院学生会组织、院学生会组织之间定期开展互学互检,各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定期参与各部门工作,及时相互监督、学习。

7.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将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作为学生干部选拔的重要标准。一是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规范学生干部选拔标准和程序。选拔工作应面向广大同学,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需无不及格科目,综合测评排名在所在班级总人数的前50%。二是健全落实学生干部评价考核制度。公布主要学生干部名单,接受同学监督。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每学期进行工作述职,接受广大同学的评价。学生会组织各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主席团进行工作述职。学生会组织骨干成员,定期通过学习考核、满意度调查、述职答辩等方式进行考核。三是健全学生干部退出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法违纪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干部,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四是优化学生骨干培养机制。通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加强学生骨干理想信念教育。举办学生会储备干部培训班,作为学生会组织培养学生骨干、塑造中坚力量的重要阵地,在内容设置上充分考虑与学生干部群体的相关性、可行性和实用性,集中培训新上任主要学生干部,尝试建立学院学生干部到校级学生会组织交流锻炼。

8.加强网上学生会建设。一是注重平台建设。通过建立全媒体中心不断完善和探索新阵地,面向广大同学充分开展思想引领、学风建设、权益维护、信息传达、生活服务等工作,实现信息的快速传递,主动引领思想和风尚,弘扬网络正能量。面向学生会组织内部,推动扁平化管理,畅通信息传达渠道,加强学生会组织文化建设,提升凝聚力,增强参与感和获得感。二是加强内容建设。推广校院品牌项目,积极开发优秀的网络文化产品,坚持从同学需求出发,运用同学喜闻乐见的表达方式,掌握符合时代潮流的话语体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网上学生会工作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9.采取“众创众筹众评”的方式, 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生组织的主观能动性,积极整合资源,重点开展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普遍性活动。以重点项目立项的方式推进阳光大舞台、五四晚会、悦读在路上等精品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充分吸引学院学生会组织、普通同学的参与和关注,确保学生会的工作项目化、扁平化,做到重心下移、资源下沉。

10.加强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各级党委、行政和共青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学生会、研究生会的工作,在工作场地、经费、机制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各级党组织要把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纳入党群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谋划,重视关心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和管理,定期听取相关汇报,提出指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的科学指导,充分尊重和支持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重点从政治方向、组织机制、骨干培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监督,在具体业务工作和活动开展中,充分尊重学生会、研究生会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自主性。各级团组织要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健全经费执行的公开和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经校学代会批准后下发,方案执行情况纳入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的考核内容。共青团组织指导学生会、研究生会制定具体措施,协调政策资源,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学院做好对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的支持和保障工作。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团组织的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把握改革重点,抓住关键节点,积极主动推进改革,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1. 按照最新要求,修订《武汉纺织大学学生会章程》,学生会组织的机构和人员设置遵从“按需定量、提质增效”的原则,精简学生会机构和人员设置。章程修订案提交校学代会审议通过,并贯彻执行。

  2. 举办学生会储备干部培训班,招新面向全体新生。学生会储备干部培训班的开班时间为四个月,一般在每年9月开学季招新,校学生会招新总人数不超过100人,院学生会招新总人数不超过50人,培训期间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对全体培训成员进行考核,采取末位淘汰制,按照技能等级、出勤情况和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校学生会择优选取35人聘为校学生会学生骨干,院学生会择优选取15人聘为院学生会学生骨干。学生骨干成员名单须经校院两级学生会全体大会表决通过并公示,公示期间如有拟任职人被举报,情况核实后学生会有权取消其学生骨干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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