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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2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充分发挥社会实践的育人功效,丰富大学生的寒假生活,弘扬广大在校生爱校精神,积极参与宣传推介纺大,吸引广大优秀中学生报考纺大,我校将举办第二届“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崇真尚美 传递美在纺大

二、活动内容

参与者利用寒假回家期间,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和组织宣传活动形式及内容,到当地高中开展宣传活动。以下内容供参考:

(一)拜访母校师长,汇报在校期间个人学习生活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二)设立现场招生宣传咨询点,发放我校宣传材料;

(三)通过专题汇报、座谈会、经验分享、政策宣讲等形式,向中学师生介绍校史校情、人才培养情况、招生政策等内容。收集意向考生信息,通过微信、QQ等方式建立一对一或一对多的个性化服务,鼓励优秀准毕业生报考我校。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武汉纺织大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关心关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团队协作精神、语言表达能力或宣传组织能力良好;

3.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培训,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签署安全责任书,行前须购买商业保险,遵守安全纪律要求。

(二)申报形式及任务要求

1.实践活动以团队形式进行,团队原则上由来自同一所中学或同一城市的3~5名同学组成,对接一所中学;

2.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增强防盗、防骗和交通安全意识,做好安全预案,按照要求购买短期意外保险;  

3.认真参与培训并学习宣讲材料,不得虚假宣传,不得私自承诺,活动过程中不得开展任何商业活动以及与宣传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

4.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宣传材料学习,制定活动实施方案,按时提交结项材料。

四、项目实施具体安排

(一)项目立项申报

1.学生申报。各学院团委要积极动员学生参加“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填写《武汉纺织大学“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收集学生的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

2.学院上报。各学院把收集的申报书纸质版于12月5日前报送招生就业处(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9室),电子版发至84323004@qq.com(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第二届“把最美纺大带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每个学院不少于8个团队)

3.学校评审。12月5—12月10日,招生就业处对申报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4.立项公示。12月10日,确定入选团队名单并通过本科招生信息网和武汉纺织大学招办微信公众号(wtuzsbgs)公布立项结果,招生就业处以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团队。

(二)专题培训

举行“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专题培训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目准备及实施

各实践团队根据活动计划,于12月底在校期间完成实践所需材料准备工作,并于寒假期间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项目总结验收

各实践团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并于2020226日前将《武汉纺织大学“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结项报告书》报送至招生就业处,招生就业处将针对各实践团队的活动执行情况、宣传效果进行验收

五、评优评奖

项目合格验收后,开展优秀团队及个人评比,并对优秀团队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同时聘用获表彰团队成员为我校“招生宣传大使”,具体奖项设置如下:

(一)“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奖

一等奖5%,奖金800元

二等奖8%,奖金500元

三等奖10%,奖金300元

优秀奖15%

(二)“把最美纺大带回母校”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奖

优秀个人奖5%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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